保险责任
一、返还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残废,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缴付的保险费予投保人,本合同随即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者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等值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随即终止。
三、残废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残废,或者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残废并且残废时未满六十周岁,本公司将按等值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随即终止。
四、满期金
本合同的满期日在保险单上或合同批注中载明。若被保险人在满期日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将按等值于本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予投保人。
如果本公司已履行了返还保险费、身故保险金、残废保险金和满期金中任何一项保险责任,其他保险责任随即自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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