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表示,消费者一旦发现销售误导,可以进行投诉。此外,他还表示,消费者要投诉销售误导,难就难在取证方面。他希望消费者在保险合同上签字之前最好能仔细研读各项条款,如果发现自己购买的产品不合适,可以利用10天的犹豫期来补救。
对销售误导实行“零容忍”
目前,寿险销售误导主要集中于银保业务员片面夸大分红型保险产品的收益水平,不讲明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
监管层的整治重点将集中在个人营销渠道、银邮代理渠道和电话营销渠道的销售行为和销售管理,以及营销中故意混淆保险与存款概念、夸大合同收益等违规行为。同时对保险公司部分炒作行为加以限制,如不得以“炒停”方式进行宣传和销售。
叶汝全说,消费者但凡发现的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误导,都可以拨打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投诉电话0769-23181277进行投诉。
省保监局对销售误导现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
消费者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叶汝全说,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保险合同的条款,要仔细研读清楚。这位人士说:“很多投保人在签字的时候都是埋头就签,自己签的合同内容都没有了解清楚,就把名字签上去了。”
在购买寿险产品时,超过一年期以上的产品都有犹豫期,一般为10天。在犹豫期内退保,投保人不会承担任何退保损失,顶多就是支付少量的工本费用。关键要看犹豫期从什么时间开始算。严格意义来讲,应以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不过个别保险公司的算法有所不同,消费者最好就犹豫期先与业务员沟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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