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这样的“好事”,很简单一个例子就能识出其中把戏:假设现在有一款纯消费型的意外险,每年的保费是500元。怎么把它打造成返还型意外险呢?很简单,我问你收取12577.30元的保费,其中500元直接视作购买那款纯消费型的意外险,剩下的12077.30元则存入银行,按照一年定期存款4.14%的收益率,这12077.30元一年后就变成了12577.30元,我把这笔钱如数奉还,一款返还型意外险就顺利收工。
很显然,这并不符合我们降低现金支出努力“省钱”的目标。
巧用减额投保法
虽然投保终身寿险不可取,但也不等于投保期限越短越好。
寿险的保障期限应当与工作期限一致比较好。比如一个30岁的男子,按照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0年的工作期限,拥有30年的寿险保障是比较合理的。要达成上述目标,直接买一份30年期的定期寿险无疑是最简单的方法,但却不是最好最省钱的。
所以,我们采取组合式的方法来进行投保。举例说,一个30岁的男子,如果按照传统的方式投保150万元30年期的定期寿险,那么其趸交的保费将高达97800元。若改用减额投保的方式,改成一份150万元的10年期定期寿险+一份100万元的20年期定期寿险+一份50万元的30年期定期寿险,其需要的趸交保费为20550+33600+32600=86750元,仅为原来方案保费开支的88.70%,无疑实现了一定的“省钱”。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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