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办事处常务负责人轮值机制,由各县域机构民主选举一名支公司总经理担任办事处常务副主任(配备干事),全权负责所在县域协会日常工作职能,改变以往城市中心区与县域市场自律工作“二元结构”——慢半拍的局面。
二是建立办事处定期工作例会机制,定期通报、会诊、研究解决县域市场遇到的问题,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遏制市场违规现象的蔓延。
三是建立协会部门责任对口沟通指导机制,由协会部门负责人对口担任相应县域办事处主任,第一时间将监管政策和自律新政传达至副主任,确保县域机构领会精神、贯彻政策和落实工作部署与市级机构“齐步走”。
四是建立县域市场动态(舆情)信息反馈机制,改变以往外围市场信息只能通过各保险机构内部管道逐级上传,信息“在途”时间长,难以保证保监局和协会第一时间研判且出台相应政策或决策,形成信息滞后的情况。
五是建立基层内部矛盾化解调解机制,以往基层同业公司增员挖墙脚、从业人员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等难以及时解决,形成协会两级机构实时联动反馈与调节机制后,矛盾激化上交现象开始减少。
上述机制的建立,不仅大大改变了以往基层落实自律工作部署节奏慢半拍的现象,县域保险市场秩序也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县域保险机构良性竞争、协调发展、共同参与基层政府民生与社会公益,行业基层社会形象也由此得到大幅提升。(来源: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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