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也已经产生。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5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这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保险。
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划而来。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的起源包含于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船舶航程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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