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准提供虚假产品信息混淆保险产品概念,不准隐瞒合同重要内容》……”,6月27日上午,市直各寿险机构的保险营销员代表在大凌河畔万人广场,代表全行业6000余名营销员,作了遵守《辽宁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十不准”》规定宣誓。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快速发展,目前以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形式设在市内的各类寿险机构已达12家,还有3家保险代理公司。寿险业发展壮大在广泛吸纳就业的同时,各寿险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起到了不断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截至今年五月末,我市寿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3175万元,累计赔款和给付保险金总计14356万元。
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销售误导问题也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单变保单”的,有向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销售投连、万能等投资性产品的,有向不具备持续购买能力的客户销售期交型银行保险产品的,有夸大分红、投连、万能等投资型产品的满期收益,故意隐瞒费用扣除等保险合同重要信息等等。市保险行业协会多年来致力于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这次组织各寿险公司,举行以“预防和打击销售误导,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寿险业集体宣誓活动,成为进行诚信教育和增强行业自律行为的又一创举。(文章来源:朝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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