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充分分析目前自己的家庭状况以及家庭风险,充分了解自己目前要通过保险规避何种风险,这样才不会出现像王先生的那种情况,购买一年之后才发现这种产品并不适合自己。
尤其是一些人情保单,所谓人情保单,就是觉得代理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往往没有认真地研究产品,就轻易地签单了。随着此代理人的离职,也想到去解约,才发现自己的损失很大。在各家保险公司中,这种人情保单的退保率是很高的。
收到保险公司的正式合同时,要认真研读一下保险条款。因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客户在收到正式合同并签署客户回执后的10天之内,可以随时退保,这时客户没有任何损失。这10天称作“犹豫期”,这种全额退款的权利称作“合同撤销权”。在缴费过程中,客户由于各种状况而出现缴费困难时,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减少损失呢?
首先,客户在未缴费的两年之内可以随时办理复效手续。客户可以利用两年时间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此时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客户只要在这两年内提出复效,经保险公司审核并缴齐应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合同继续有效。
其次,许多寿险产品都有减额付清这项权利。所谓减额付清,是指保险公司以宽限期开始前一个月,保险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为一次性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相应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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