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售时间:2010年9月
销售渠道:银行网点销售
产品类型:15年期两全分红保险
适用人群: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以下
保单权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10%÷交费期限”,保险期间内共领取15次。
一般身故保险金:在交费期满前,因疾病或一般意外身故,按照“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限”领取保险金;在交费期满后,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在交费期满前,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车意外身故,按照“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限”领取保险金;在交费期满后,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
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期满时,领取基本保险金额。保单红利: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终了红利将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
产品特色: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太平人寿每年将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详细告知保单红利情况。
投保须知:
根据中国保监会在《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条文解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投保人必须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风险提示语句,并亲笔抄录“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仅针对新型寿险产品的非保证利益部分,即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等”。(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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