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寿险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顾名思义,终身寿险保障终身,一般属于储蓄分红型保险,定期寿险保障固定的期限,一般为消费型险种。
定期寿险:
即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死亡,而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受益人定额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定期寿险的特点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过时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只有保障功能,而没有储蓄功能。所以,一般是保费低,保障高。
该保险有一个约定的期限或到某一年龄,如:20年或到70周岁,在这个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给身故受益人。若在这个期限内被保险人没有死亡,则保险公司不需要给付保险金,也不需要返还保险费。定期寿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的寿险种类。
终身寿险
即终身死亡保险或不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终身为保险期限,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
终身寿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单所有者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退保金,当急需用钱时,也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所以终身保险的保险费高于定期寿险。
指保障期限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共同点,都是已死亡为给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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