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客户问题:我是一名在外企工作的白领,最近我想买份寿险,但是受益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填写。我已经结婚成家但未养育小孩,在受益人的安排方面既要考虑到我的妻子,又要考虑到父母。请问我该如何安排受益人?能同时指定多个受益人吗?
同一张保单中
可指定多个受益人
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投保人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指定的受益人要明确。保险公司一般均会要求填写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指定不明确的,将可能被视为未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应当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其中,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不得因为被保险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自行指定受益人。
3.在保险合同期间,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其中,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应当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客户可以在同一张保单中指定多个受益人。关于如何安排受益人问题,客户可以根据父母以及妻子的实际情况,比如收入情况、身体状况等,对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进行指定,保障那些最想保障,同时实际生活中最需要保障的人。如果客户没有对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进行特别指定的,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后,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保险金的受益权。
我的一位客户为自己购买了一份身故保额为15万元的寿险,同时附加5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投保时,我就身故受益人问题与客户进行了沟通,客户表示自己已婚但尚未有小孩,在受益人方面最好能同时照顾到自己的父母和爱人,但考虑到父母年纪已大,希望可以多保留一些受益份额给自己年迈的父母。听完客户的叙述后,我便建议她指定受益人,在同等受益顺序下,明确每位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客户非常赞同这种做法。最后,在我的指导下,将自己父母和爱人同时指定为自己身故受益的第一顺序受益人,其中父母受益份额为70%,爱人的受益份额为30%.这样,既能满足客户要求,合理分配受益份额,同时符合《保险法》规定。
需要提及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客户认为在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受益顺序、份额不妥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对受益人以及受益顺序和份额进行变更,避免受益人指定不当的情况发生。(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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