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因疾病,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附加合同所列任何一种男性/女性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男性/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200%给付全残保险金,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因疾病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附加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豁免重大疾病确诊日后的各期保险费。
自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内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内(含90天,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患附加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或男性/女性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退回您已缴纳的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同时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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