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终身保险是人寿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其特点是终身保障,保费是固定不变的,保单有现金价值,由保险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累积而成,保险费相对较高,除基本的保险成本外还收取部份用于投资,投保人不参与投资操作;由于有现金值的积累,到一定的年限可以不用再交保费,保障的额度也随现金值的增加而增加。
终身人寿保险是终身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保险人则向其本人或合同规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同定期寿险相比较,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100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合同规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的期限和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的期限可以由合同双方协议决定,缴付的保险费可以交至死亡时为止,也可以按约定期限全部缴清所有保险费;承担给付金可以在死亡后立即给付,也可以在死亡后若干年才开始给付。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即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负责,直至被保险人去世时终止。终身人寿保险以人的最终寿命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终身寿险的用途较适用于家庭生计责任重的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不幸罹难时,为子女提供生活保障。除此之外,终身寿险还有储蓄功能,能够很好的对家庭财产进行理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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