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满66周岁时开始享有灵活转换养老年金的权利,一份投资两种保障,为健康养老锦上添花,晚年生活不仅安逸自如,而且减轻了后代的抚养负担。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1+3%*保单经过年度)给付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1+1%*保单经过年度)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3养老金转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于被保险人年满66岁的保单生效日起任一年的保单生效日将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部分全部转换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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