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可以质押贷款的保险主要是投资性质的寿险,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确定贷款额度,医疗、意外险以及产险则无法抵押贷款。
需注意的是,在保单质押贷款期满时要按时偿还,或先行归还贷款利息,办理续贷手续。一旦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质押贷款。如果投保人购买的是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也可以将保单质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借款者办理时需携带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住所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单正本及近期交费证明,小额贷款一般两三天即可完成。
贷款程序:
1、借款申请人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寿险保单质押贷款借款申请书、人寿保险单批改申请书,同时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和人寿保险保险单正本;
2、经办行审核贷款申请,将人寿保险单批改申请书递交人寿保险公司;
3、人寿保险公司确认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并出具同意寿险保单质押的批改意见书;
4、经办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担保合同,并办理人寿保险单质押手续;
5、经办行在办妥上述手续后,直接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帐户内;
6、借款人全部清偿贷款本息后,银行归还质押的寿险保险单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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