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所谓“婚姻险”,其实与普通的分红险没有太大差别,也不涉及财产分割,用保险来保婚姻并不靠谱。
婚姻险与夫妻联合寿险类似
新国五条出台后,为“突破”限购及税收政策,有夫妻选择通过假离婚来解决买房问题,一些地方的民政局甚至出现排队离婚的现象。上海某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甚至专门竖立警示牌,提示“楼市有风险,离婚须谨慎”,为买房而离婚的夫妇,假如中间有人假戏真做,法律不保护另一半。“假离婚”存风险,有些人由此开始关心市场上是否有相关保险产品,可以保障夫妻婚姻“安全”。
记者了解到,2011年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来后,婚姻险才开始在市场上出现。从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主流险种来看,婚姻险大多是一种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夫妻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共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都有受益权,实质就是养老与保障兼顾的分红型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把夫妻联合寿险换了个名字。除了必须在婚姻存续期才可领取保险金外,与普通的保险产品没有太大区别。而购买婚姻险后如果夫妻离异,只要双方商定,保单可以拆分成两份,保额也随之分成两份,各自进行保障,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除此之外,市面上也有数款更倾向于保护婚姻弱势一方的险种,但除了内容上跟婚姻有更多相关性外,其余的内容与普通分红险仍无太大差异。如阳光人寿推出爱你一生A款,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以体现出丈夫对妻子和家庭的责任感。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比例一旦选择无法改变。如果丈夫一开始就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那么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可见,婚姻险并不保爱情和婚姻,投保人仍要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及经济状况来确定是否购买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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