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成员,都可以投保中国人寿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个家庭一年只需保费30元,年度家庭总保险金额就可以达到3万元左右”,中国人寿省公司团险部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早在2008年,国家计生协就和中国人寿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围绕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此,中国人寿总公司还专门开发设计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如石家庄、保定等采取政府资金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形式带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如保定市规定,在省直管县(市、区)可以通过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与个人出资的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统计,仅2012年,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共投入资金300多万元用于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开展。其中石家庄、唐山等市通过政府出资为特定的计生家庭投保意外险。如唐山市政府出资15.33万元,为全市3066名45至80岁的特困家庭成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已在10个设区市开办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业务,共为176万多人次的计生家庭对象提供了近200亿元的保险保障,为5000多名计划生育家庭成员提供了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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