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特点是每年都有红利分配,满期时还有特别的红利,保证满期的领取。在保障方面,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和自驾车意外身故都给付5倍的基本保额加累积红利增额,其他的意外也有1倍的保障。保单生效满一年后最高可申请保单现金价值80%的高额贷款。
保险公司:阳光人寿
销售机构:销售机构详细列表
产品推出时间:2010
适保人群:出生3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5年、8年、10年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增额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未满18周岁):退还以年复利2.5%累积的已交保险费。
3、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已满18随):公共交通意外身故=5*(基本保额+累积红利增额);自驾车意外身故=5*(基本保额+累积红利增额);其他意外身故或是合同生效180天后疾病身故=基本保额+累积红利增额,180天内疾病身故给付保费;最高给付100万元人民币+已交保费。
产品特点一:稳健收益,财富增值
产品特点二:坐享分红,节节攀升
产品特点三:一次缴费,三种选择
产品特点四:多重保障,风雨无忧
产品特点五:手续便捷,老少皆宜
产品特点六:保单贷款,灵活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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