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香说,中小学生自控意识和能力不足,在校内外参加体育教学活动、竞赛、郊游等发生意外事故不可避免。而现行的教育法、体育法没有关于学校体育意外事故、责任事故的条款,处理事故无法可依,建议立法机构尽快修正。
据了解,现行平安学生意外伤害险是商业险,保期一年,保费80元,亡故最高保险金额为1—3万元。洪梅香认为,这个赔偿方法对一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而言是无法接受的,既不能给家庭带来安全感,同时也不能体现生命的价值。
她建议,应设立国家保障性学生意外伤害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其公益性质;该保险应由学校集体保险、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择险种,不限缴费基数,基本上坚持自愿的原则,对于确有家庭困难的孩子由教育部门参于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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