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产品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宁夏、宁波、贵州、青岛、厦门、四川、重庆、浙江、云南、新疆、天津、深圳、上海、陕西、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湖北、黑龙江、河南、河北、海南、广西、广东、甘肃、福建、大连、北京、安徽有分支机构,客户从慧择保险网购买,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务均可由慧择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2、本产品承保年龄18至65周岁(含18和65周岁)。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购2份,多投无效。若同一被保险人购买2份,请分2次投保。
3、本产品的生存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仅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4、本产品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可享受法定节假日双倍赔付。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单个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累计不得超过2万元,民航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累计不得超过200万元,火车或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累计不得超过150万元。
5、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6、本产品目前只能提供定额发票,如有需要,请致电客服热线:4006-366-366。
7、外籍人士投保本产品需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外籍人士的意外医疗责任只负责大陆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就医费用,急诊可以放宽到所有公立医院。
8、本保险计划的赔付由北京分公司负责,涉及的药品目录及检查项目标准以北京社保的规定为准。
9、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职业变化,以其出险时实际从事的职业类别为准,出险时职业类别超过保单规定的最高职业类别限制的,因此事故导致的意外伤残、身故和医疗费用为除外责任。
10、凡从事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均不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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