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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裕养老年金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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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由“国寿鑫裕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裕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鑫裕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鑫裕护理保险”组成。

  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有保障全面、方便快捷、自由灵活等特点,可谓一个组合,满足多种保障需求,一次投保,解决多项后顾之忧,组合多样,多重保障安心选择。

  【投保案例】

  金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选择10年交费、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年领),年交保费为62620元。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相关保险利益为:

  1.老有所养-提供养老保障

  自金先生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若金先生生存,本公司每年给付50005元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鑫裕养老合同终止。

  2.病有所医-重大疾病保障/恶性肿瘤额外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在金先生年满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金先生于鑫裕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金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鑫裕重疾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鑫裕重疾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鑫裕重疾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金先生于鑫裕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金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鑫裕重疾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鑫裕重疾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恶性肿瘤额外保障

  在金先生年满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金先生于鑫裕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金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鑫裕重疾合同所指恶性肿瘤,鑫裕重疾合同终止,本公司除给付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给付10万元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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