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同时出台的配套政策中,将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
普通人身险“先行”
自3月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针对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时隔5个月,寿险费率改革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与最初的改革“四步走”方案相比,寿险费率改革的整体路线图略有变化。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现在实施的整体改革思路和最初的改革“四步走”方案可能有所不同,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改革是接下来其他险种改革的基础:税延养老险其实也属于普通型的一部分,参照此政策执行;另一方面市场普遍关注的分红险和万能险,实际上已经“半市场化”,接下来主要看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改革情况,再来实施接下来的改革。
本次费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具体内容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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