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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农险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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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提高农业抵御灾害事故能力,保证农业和粮食安全,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完善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正值严冬,但是我国推进农业保险改革的步伐正不断加快,农业生产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相关制度亟需完善

  今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自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农业保险条例》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要求,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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