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主要针对由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游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在旅途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误导致游客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由承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而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于旅游者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等,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也不在其责任范围之内。
游客自身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
实践中,一些旅行社往往在团款报价中标明:团费含旅行社责任险。应该说,这种行为是不规范的,容易使游客产生误解。旅游意外险属于游客缴纳的费用,可以在团费中予以单独列项,实践中多是由旅行社收取保费后代为投保。
两种保险中,保险人都是保险公司,但是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旅行社,而旅游意外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为游客。一般情况下,旅行社责任险中,只有当旅行社存在过失而应当向游客承担赔偿责任时,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而旅游意外险中,只有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造成游客损失时,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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