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增额年金,该产品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在首年给付标准基础上,每年增加5%,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越早投保收益越多,且在部分年龄段保证达到翻倍还本。
区别于其他保险产品,“福禄满堂”在前期没有返还年金的概念,对消费者而言是做到专款专用,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保证资金运作的周期较长,这种设计的最大优势是着眼于消费者的利益,体现在年金领取金额高,从保单生效至保险期满均享有高额分红,不领取的养老金和红利可以累积生息,保值增值。
此外,该产品对疾病、意外身故均设有保障。在年金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因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的2倍或现金价值。在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福禄满堂优势:吸收个人养老优势注重年金领取,年金领取高同时保证领取时间,有16种领取方式,如保证领取20年,领取至85岁,平准领取,增额领取。吸收鸿寿年金分红至领取结束,现金价值高,分红抵御通货膨胀,补充养老不足,确实起到养老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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