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的历史性变化得益于改革推动,今后的转型发展更需要改革推动。”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如是说:“如果说八年前的改革是体制改革,那么下一阶段的改革重点就是机制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允许银行破产,这是中国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改革。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是,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或经营风险。
作为我国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存款保险制度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海南发展银行因严重支付能力不足而关闭,境内居民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行情,问诊)保证支付。此后发生在河北省肃宁县的尚村农信社破产案,最后同样由央行指定其他商业银行予以救济。但是,这种“好日子”已是“过眼云烟”。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日前在“北大经济国富论坛”上表示,“未来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退出”,“银监会正在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
作为现代金融的安全阀,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存款保险制度不但为整个银行体系设立了一道安全网,还将成为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加速器。从利率市场化改革到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最终都是为了引导金融行业进入充分的市场化竞争,提高资金配置的市场化和使用效率,从而使整个金融市场健康、蓬勃的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是金融稳定的一块基石。从国际经验看,在欧美发达金融市场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已普遍推行,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期间,正是因为有此作为保障,银行才未发生全面挤兑现象。跟从前相比,我国银行业正在加速市场化,尤其是存贷款利率的放开,银行坐吃利差的政策优势不复存在,经营不善只有死路一条。但是,银行业毕竟不同于一般行业,万一出现破产,千家万户会深受其害。所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障存款人利益,既为必然,也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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