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赔付方式不同,保险可分为报销型和给付型两种(当然,有些保险是既有报销保障,又有给付保障的,例如: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报销型保险,通常是指住院
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消费型保险,它们保障的是小意外、小疾病。
报销型保险赔付的钱,最多不可以超过所用医疗费的120%,所以如果买了多份保险,是会出现不能重复赔的情况。
举例,客户同时投保了A保险和B保险,这两份都是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意外医疗的保额都是1万元,报销比例都是100%,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的保额,都是20万元。如果客户不小心受伤,用了1万元医疗费,则他所投保的
意外保险A和B,任何一份都能报销,那么,只能报其中一份,而不能两份都报。
如果客户受伤,用的医疗费是一万五千元,则两份都可以起到作用,但其中一份是报销1万元,另一份是报5000元。买多份保险,目的应是加大自己的保额,而不是希望同时获得多份赔付。
至于给付型保险,通常是指寿险、
重疾险等,它们保障的是指残疾、重疾、身故等重大事故,这些事故一旦发生,会危及人的生命。所以,买了多少,都要一起赔。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不存在重复赔或多赔的情况。像上面的例子,如果客户是意外身故,则A和B两份保险,都要赔付,一共是赔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