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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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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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