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是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其全称为“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这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旨在保证退休老人、遗属和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按照瑞士相关保险法的规定,在职人员从17岁生日后的第一个元月1日起开始支付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金。支付方式是由雇主和雇员各支付50%,雇员所承担的50%(税前收入的5.05%)将直接从薪水中扣除并和雇主支付的部分一起存入雇员所属的保险基金。
按照规定,瑞士退休人员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下个月的第一天开始领取养老金。目前瑞士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4岁。
瑞士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二支柱是由企业提供的“职业养老保险”。这种保险是对第一支柱中的“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的有力配合。第二支柱和第一支柱所提供的养老金总和可达到投保者退休前全部薪水的60%左右,足以使退休老人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
瑞士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三支柱是各种形式的个人养老保险,这是对第一和第二支柱的补充,以满足个人的特殊需要。所有在瑞士居住的人都可以自愿加入个人养老保险,政府还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投保。个人养老保险的投保方式比较灵活,可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在银行开户。
尽管瑞士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当完善,但在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下,养老保险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瑞士联邦统计局200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瑞士64岁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5.8%,出现严重的老龄化现象。由于从业人员的减少和退休人员的增加,瑞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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