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困扰很多人,关于这种情况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继续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可由现在的工作单位提供企业缴费部分的资金,继续在原籍参加(由原籍社保部门出具缴费证明),这个方法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第二个方法,可以直接在北京交纳。由现在的单位为您在北京市办理养老保险,并按北京市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待您回原籍后将在京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转移回原籍,与其在原籍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相衔接,当您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时,在原籍办理养老手续,这个方法对于经常变更工作地点的人比较适用。
第三个方法,适合一直在北京工作人员,由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开一份调函到你档案和户口所在地,将其一并转到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在他们的帮助下,你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这是大多数人采用的方式。(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地点--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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