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中介已成为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0万余家,保险营销员300多万人。从整体上看,我国保险中介发展时间短,初级阶段特征明显,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未得到有效解决。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设定了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是要通过集中整治,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当前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使市场秩序在短期内明显好转;长期目标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创新,理顺保险中介市场体制机制,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市场体系、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规范有序的竞争格局,促进保险中介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清理整顿工作要把握好的原则是,规范市场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支持改革与保持稳定相结合,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试点相结合,统一部署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摸清底数。针对保险中介市场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组织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全面摸底普查保险中介市场的机构发展、人员队伍、业务经营、制度建设、风险隐患等情况,掌握保险中介市场的整体态势、基本特征及主要问题。第二阶段是整顿秩序。针对保险中介市场秩序和风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摸底普查进行集中整治,清理虚假挂名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打击保险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违法套取费用等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及人员依法清理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第三阶段是深化改革。针对保险中介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按体制机制更顺,法律关系更清,运行效率更高,服务能力更强的要求,厘清改革思路,推进市场创新。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行业自律体系;从组织架构、激励机制、日常管理等方面,稳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完善保险兼业代理制度,强化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健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强化公司法人治理和内控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第四阶段是建章立制。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改进完善保险中介制度,及时对经营管理规则和监管法规进行废改立,将清理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第五阶段是总结提高。针对前述四个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研究持续深入推进发展改革的进一步举措。此次清理整顿全部工作任务要求2015年3月底前完成。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国保监会成立了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督促落实、政策研究、重大问题协调等工作,由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中国保监会机关8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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