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消费者由业务员代签字
买了保险,却不是亲自签字,发生意外无法理赔怎么办?日前,一位家乡在安徽的网友反映,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08年初,母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母亲为投保人,投保了两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签名由业务员代签,业务员还请母亲隐瞒真相至今。如今,这两份保单已交保费达6万多元,如果现在退保至少要损失2万~3万元。该网友认为,这两份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对本人将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
“保险业务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代签字,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该网友称,自己的母亲只有小学文化,业务员强调这是款储蓄保险,可以“取钱出来”,并故意避重就轻地介绍保单,存在明显误导现象,因此希望保险公司能将已缴的保费退还。
业内:新法仅需口头同意
不少被保险人担心代签字后,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尤其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某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此前实施的旧《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标的的保险合同必须本人书面签名,代签名无效,因为代签名产生的争议纠纷较多。但新《保险法》出台后,将“书面”二字删掉,只要被保险人同意,即使口头同意,授权他人签名,也照样可获得理赔。
目前,保险公司因“代签名”拒付的情况比较少,但不排除在被保险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有的保险公司恶意不赔,因此被保险人只要写份书面证明,证明自己同意投保,或授权他人代签字投保即可。
提醒:应了解产品风险
如果非本人同意授权,保险公司业务员代签字,且存在误导现象,消费者可向保险公司投诉。目前,误导的形式主要包括夸大收益、忽视保障,向不适合的人推销不适合的保险,如向老年人推销投资型保险等。
对于消费者来说,避免销售误导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了解保险合同性质和条款,不要轻易被利益返还所迷惑,投保前还应签署投保提示书,对产品风险情况有清晰了解;其次,保险产品一般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发现合同不适合自己,可提出退保,而且不会收取退保费;第三,在投保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电话回访,投保人应再次确认对保险条款及风险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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