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10年、15年、20年及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80周岁、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1.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全残
2.多种交费方式,灵活配合家庭财务安排
3.保险期限可长可短,短则五年,长至百岁
4.无等待期
5.保额越高,费率越低
6.16-65岁人士均可投保
保障利益
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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