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先生于去年9月1日为孩子投保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学平险”。去年12月20日,孩子生病住院,其理赔请求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人保寿险表示,袁先生的保单去年10月4日才生效,尚未达到3个月的观察期。而袁先生则质疑,9月份签的投保申请单并交了保费,为何过了1个多月保险才生效?
双方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仔细分析这场“纠纷”,双方都有过错。
就当事人袁先生来说,当初投保的时候,和其他家长一样,老师让交钱就交钱,根本就没有详细了解过保单内容。当事人既然签定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就应该依照合同办事;就保险公司来讲,保险业务员没有尽到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而保单延迟生效更是涉嫌欺诈消费者。
应该说,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本质上,“学平险”是一种团体商业保险产品,其保费一般在100元以下,学生缴费即可参保,无须像一些承保重大疾病险的人进行各种体检。它是最简单、便宜的人身保障险种,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
如今,“学平险”没有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平安,无疑跟投保过程不规范,保险公司在寿险业务上存在职责缺失、监管不严有很大关系。
虽然,学生是否参保,完全自愿。但现实情况却是,学生想不参保,实在“很为难”。特别是学校一般只指定一家保险公司来收取保费,这样就剥夺了家长的选择权。学校只说孩子可以自愿参保而并没有说可由家长自己来选择哪家保险公司。说是自愿缴纳保险费用,其实也没办法,对于家长来说,小孩的同学都缴了,自己的孩子不缴不好。
由于买保险都是学校安排好的,许多买了“学平险”的学生和家长对所获的保障等并不了解。每次开学时,学校就发一张通知单告诉家长要交哪些钱,家长们都“照章办事”。至于具体投了什么保险、有什么保障,家长根本不知道,以至于孩子出险时,家长不知道怎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和如何进行理赔。
而由于存在这样信息不对称的关系,就有可能使得“学平险”变成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如新闻中所说,山西运城某保险公司委托学校代办学平险,按照收取保费的10%的比例,返还现金给学校作为“代办费”。某些保险公司依托行政资源把“学平险”做成了行政性收费,这就不是做保险,而是乱收教育杂费了。
如何让“学平险”回到“原汁原味”的状态?除了保险公司在收钱时,要尽到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学校在选择保险公司的过程中能严格把关,更重要的是,家长和学生在交钱的时候,“可得长点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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