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的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放开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市场,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按照新产品审批要求,我们需要提供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相应的管控措施等,目前这些工作已经在进行了。”一位寿险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
根据有关规定,保监会在受理申请后,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给出批复,原则上1个月内可以结束流程,但实际获得批复的时间往往多于1个月。
保险产品上市须经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一般而言,备案产品周期约为2个月左右,审批产品则耗时更久。人身险由于涉及公众利益,需要走审批通道,程序上比备案产品要复杂得多。
据记者了解,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新费率政策下的首批保险产品都很慎重。上述寿险公司人士表示,“保监会对首批产品也会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价格战的苗头。不排除在审查过程中,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我们预计首批新产品最快在年内推出。”
尽管2012年底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在所有保险产品中的占比仅有10%,但是这次费率改革对行业的触动非同小可。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这是一项基础性改革,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产品费率调整,间接影响到保险资金在投资端的策略。
“前端的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的定价。”上周五,保监会人士在发布会上表示,此次费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
放开前端,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保险产品的降价似乎是大势所趋。多位保险研究员表示,费率政策改革后,新型普通保险产品可能在目前基础上降价20%。
受制于普通型人身险产品条款的固化,不少寿险公司发力分红险,一些投资收益不错的分红险产品结算利率已经超过4%,以此提高产品吸引力,间接实现了市场化。然而,分红险等投资性品种占据市场主导,一方面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导致保险产品脱离了风险保障业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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