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在1000元以内的案子,不用出具修车发票就能获赔。车主许先生钻了财险公司“先赔款后修车”的空子,一次事故重复理赔,“赚”到双份修车费。
上月中旬,许先生驾车时不慎蹭到路边的花坛上,随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查勘员到现场查看后,为其定损为900元。“查勘员当时告诉我,1000元以内的案子不用发票就能理赔。”许先生说,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告知对方后,保险公司第三天就将900元理赔款打到了他的账户上。
然而,拿到赔付款的许先生一直未修车,保险公司“先赔款后修车”的简单快赔服务让他心生一计。原来,许先生的车险在11月底到期,到期前,他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并在保单生效后拨通公司电话报案,而所报案件仍是上月中旬发生的那起刮蹭事故,只不过将事故发生时间描述成报案当天。
不出许先生所料,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现场后,并未过多纠结这起1000元以内的“小案子”,短短几分钟便完成定损工作离开。和上次一样,许先生两天后再次收到保险公司打来的理赔款900元。车还没修,就拿到了双份修车费,许先生有些小小得意。
“虽然车险信息平台可以查到车辆上一保险年度的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但不会详细到每次出险的具体案情,如车门刮伤或车头追尾。”一财险公司的张经理称,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车主有空子可钻。他同时表示,在一家公司承保的同一保险年度内,车主不可能一次事故重复理赔。
“像许先生这样的车主,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可能得不偿失。”张经理称,保险公司给车主核算保费,与上一年的报案次数和理赔金额密切相关,若是一些小事故频频报案,获赔金额可能还不及下一年增加的保费。他表示,上一年零出险的客户,下一年商业险通常可打7折;出险1-2次,商业险可打8.5折;出险5次以上,保费无折扣甚至上浮;出险次数过多,还可能被拒保。
同时,车险报案有48小时有效期,若一起事故二次报案时明显为“老伤”,也可能因报案超时被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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