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寿险注意事项
1、通常附加意外险
在多数人身险合同中,寿险作为主险存在,而把意外险等作为附加险。对于寿险和意外险的关系,是以被保险人在死亡或者残疾的前提下进行理赔的,区别在于寿险里面涵盖了意外情况下的身故理赔,而意外险里面除了意外身故以外,对于残疾也将按照残疾等级进行比例赔付。
关于保额和理赔,比如投保险60万元寿险附加300万元意外险,发生意外身故是要赔付两者之合即360万元,如果是乘公共交通发生意外身故要赔付300×2+60,即660万元。而只发生残疾那么按照等级100%全残疾最高标准赔付300万元或者公共交通情况下600万元,而寿险合同依然有效,意外险理赔完,合同终止。
2、保额有最高限定
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要按投保提示说明详列各家公司所购保险及保额,诚信度提升的今天如实告之不仅包含身体健康情况。不同年龄、收入的人身险保额是有限定的,以30岁的人年收入10万元为例,人身保额最高只能做200万元,即寿险和意外险累计之和为200万元,两者之间没有比例关系;而同样年收入10万元40岁,人身保额最高就只能做150万元。所以说越早投保不光节省保险费,而且还能做高保额。更重要的是,早投保早安心,但凡投保前有过住院情况都会影响最终的核保决定,有可能按次标准体加钱承保,或者就终身不能投保了,当拿多少钱都不卖给你时,这将是一种终身遗憾。
3、常与代理人保持联系
常有投保人质疑说,“如果我突然死亡了,家里人都不知道我有保险单,怎么办?”现在很多投保人的受益人为父母,配偶根本不知道对方投了保险,而父母年纪已高也不记得孩子有保险。而且多数年轻人也没有立遗嘱的习惯,这时候有一个非常关键人物,那就是保险代理人,他应该是你的家庭中非血缘关系中较为亲近的人。
4、保单要定期“体检”
保单体检和人要定期体检一样,查缺补漏,未雨绸缪,也能和服务人员保持联系,享有最新资讯。保险不是终身只买一次的商品,要随时根据自己的情况做调整,尤其是家庭有新负债时人身保额不足就有可能将负债转嫁给家里无还款能力的人造成新的经济困难。不要只关注份数和保费,更应该关注理赔金额,尤其是寿险不是以几份来定的,前面有讲保额测算方法和保险公司规定最高保额上限,只要在限制内就可以买,跟几份合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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