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专利按照其价值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在其专利遭到独立第三方首次实施的侵权行为后,投保的专利权人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诉讼和律师费用等,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这就是近两年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颇受关注的“专利保险”。
尽管对于东莞而言,“专利保险”还是一个新鲜名词。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方案,东莞已经成为第二批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地区)之一。这20个试点城市(地区),包括来自广东的东莞市、深圳市以及佛山禅城区。而在此之前,国家已经选取北京中关村、江苏镇江等地进行了试点。为推进试点工作,目前,东莞已经成立了以副市长张科为组长,科技、财政、松山湖等多单位联合参与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小组。
昨日上午,市知识产权局召开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专利保险业务探讨会。会上,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人保东莞分公司分别与南城、东城、松山湖以及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东莞国际名家具设计研发院签署了意向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分担企业专利维权成本
推行“专利保险”,具体能给企业或专利权人带来什么好处呢?
据人保财险总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产品开发处处长薛菲菲介绍,企业在面临专利侵权需要维权时,往往需要负担高额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根据调研统计,涉及到诉讼的专利维权,平均每项专利需要10多万元的维权成本”。很多时候,中小企业由于难以承担这些费用,会选择放弃诉讼维权,任由侵权行为发生。
目前,人保财险推出的“专利执行保险”是专利保险试点的首个险种。具体来说,企业可以为专利支付一定额度的专利保险费用,投保专利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均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费用补偿支持。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中小企业维权顾虑,降低了其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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