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自住型家财险注意事项
第一,正确选择保险营销员,查验上岗证。
随着各保险公司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从业人员越来越多。但有的保险营销员仅凭几份宣传材料、一张名片就到马路边、居民区、学校或单位办公室开展营销业务。
其中有不少保险营销员无证上岗,还有个别不法之徒打着某某保险公司的幌子,骗取群众钱财。因此,在投保时应查验业务员的有关证件,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分清保险对象。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时,许多人认为,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在保险之列。
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家中的珠宝、首饰、现金、古玩字画及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因此即使加入较大数额的家财险后,对于这些物品的保管也不能大意。
第三,明确保险赔偿的有关规定。家庭财产的保险一般应足额投保。
即家中有5万元的财产,就要投保5万元;假如你只投保了2万元,那么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会按照你的实际财产来赔偿,而是最多赔偿2万元。
保险期内如出现数次保险责任事故,多次的赔偿金额是累计计算的,只要累计超过投保总额,即使保单没有超过保险期,它的保险责任也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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