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
因意外发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社保已补偿:按100%报销社保未补偿:按80%报销每次最高1万元最长可续保至60周岁
住院费用
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疗费用社保已补偿:按90%报销社保未补偿:扣除500元后,按70%报销每年最高10万元最长可续保至49周岁
住院津贴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每天200元/天免赔;每年180天为限
35种重大疾病保险金,经确诊后一次性全额给付至少20万至100周岁
生命关爱
终末期疾病生命关爱金,经确诊后一次性全额给付至少20万
全面保障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经确诊后一次性全额给付至少20万
人身保障
全残或身故保障金至少20万意外身故保障金额外30万
最长可续保至60周岁意外残疾、烧烫伤保险金最高30万
满期给付
祝寿金至少20万10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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