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养老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政策设计到服务内容、运营模式都有很多可以完善的地方。这也决定了中国养老产业的增长空间巨大,需求远大于供给,一旦找到满足细分需求的痛点,不仅解决了社会与民生问题,还意味着企业盈利模式的确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此将实现并轨,逐步健全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保障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然而,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障还不足以“奔小康”,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更是游离在“贫困线”以下。
业内普遍认为,由于拥有资金、养老、健康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保险公司理应在建立完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工作中勇挑大梁,整合养老资源,填补养老保障空缺。同时,保险公司还要注意准确细分领域、满足老人实际需求,找到养老产业的盈利模式。
推动城镇化
居民养老金仍杯水车薪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今年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妥善处理重复参保与重复领取待遇,同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正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所言:“农民工多了一个可以成为城市居民的理由和条件,过去不管在哪里打工,他们总觉得自己不是城市人,而现在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统一的养老金机制下,没有了不公平差异,这样使想留在城市的农民工在城市生存中有了更好的条件,多享受一些城乡居民的权益,使居民化向前迈了一大步。”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4.98亿人(其中城镇居民2399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1.38亿人(其中城镇老年居民近1000万人)。另据人社部统计,前年农民工总量就达2.62亿人,然而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仅有4543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我国庞大的群体来说,去年城乡居民养老金每月人均才81元,保险待遇还不到低保标准的一半,在物价不断上涨、养老成本居高不下的当前,可谓杯水车薪。
三支柱失衡
商业养老增长空间巨大
世界银行研究建议,各国在建立养老金制度时应该有国家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和个人补充商业养老三大支柱,比例大体上是2:4:4,其中年金占比可以更高。而我国截至2012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为22968亿元,而企业年金仅4821亿元,个人商业补充保险规模则不超过10000亿元,这样来看,养老金制度的三支柱占比基本为6:1:3.
“在我国,第一支柱占比过重,而本应该发挥主力军作用的第二、第三支柱却严重不足。”海通证券分析师荀玉根表示,这样的分配导致了三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公平性问题,目前养老金的双轨制造成了养老金的巨大缺口,公务员个人无须缴纳社保,国家预算直接为其买单,而私人企业雇主和雇员则分别根据总工资的20%、8%缴纳;其次是效率问题,由于第一支柱占比较大,使得养老金整体回报率明显偏低;再次是覆盖率问题,由于第一支柱负担过重,导致覆盖率明显不足,2012年养老金尚未覆盖的人群仍占40%,且养老金的替代率仅为44.2%,远低于国际水平。
对此,光大证券分析师薛俊直言:“综合比较美国、日本的养老政策与模式,我国目前的养老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政策设计到服务内容、运营模式都有很多可以完善的地方。这也决定了中国养老产业的增长空间巨大,需求远大于供给,一旦找到满足细分需求的痛点,不仅解决了社会与民生问题,还意味着企业盈利模式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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