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以房养老”试点落地。保监会公布指导意见,从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60岁以上拥有完全独立产权的老人可以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身故后房屋由保险公司处置。
对此,记者询问了平安、大都会、太平、太平洋等保险公司,均表示因为政策刚刚出来,所以还在研究政策阶段,具体细节均未确定。
一位平安人寿内部人士表示,平安人寿确实从今年3月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就已经在关注。但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主要还是要考虑怎么把这款产品做好。由于这款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有较大差异,涉及对客户的房产进行长期估值、抵押,客户的服务、理赔等工作,所以需要一些时间研究相关政策,没这么快推出这个产品。
平安人寿表示,“以房养老”政策的推出,对健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有重大意义,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产品形态。
截至目前尚无险企提出“以房养老”试点申请。但记者了解到,幸福人寿已初步完成“以房养老”产品开发和业务流程的准备,将积极上报相关试点申报材料。
一位养老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以房养老”的客户群体主要面对那些拥有房产又“失独”的老人,或者不愿将房产留给后人的老人,这类群体多是弱势群体,且资产不一定良好,所以对于参与“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来说,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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