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天到64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缴费期限:趸交
保障期限:10至40年之间任意整数年
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次日起满60日后因疾病身故,并且身故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我们按照下述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未满18周岁的,按本保险条款第4.1款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通知书之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的105%;
2.您已交的保险费(如果已发生部分领取,则要扣除累计部分领取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二、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给付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作为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无息返还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次日起至第60日的24时因疾病身故,并且身故时已年满18周岁,则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向您无息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分红投资账户的经营绩效进行核算和经验分析,根据其经营状况和经营需要,按照有关监管法规,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于红利公布日后向您寄送红利分配及保单状态报告。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特别红利和终了红利。这三种红利的数额是不
确定的,由我们根据分红投资账户的经营情况进行确定。
一、年度红利
在对分红投资账户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估以及对未来投资状况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我们每年事先确定一次年度红利增长率,自公布次日起生效。将该年度红利增长率折算成日增长率后,通过按该折算后的日增长率增长账户单位价格的方式分配年度红利,以前年度中公布的年度红利增长率同时废止。
二、特别红利
如果上一会计年度分红投资账户的投资绩效优于其当年账户单位价格增长率时,我们将视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分配特别红利。如决定分配,则在公布本年年度红利增长率时公布该特别红利,并于公布次日以增加本合同项下保险单账户单位数的形式分配特别红利。
三、终了红利
本合同终止时,我们根据分红投资账户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如果此时本合同保险单账户实际内在价值高于保险单账户价值,则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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