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团体保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
二是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保险方案,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以保障合同的有效实施。
三是建议考查投保公司的偿付能力及信用度,确保保险效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对于危险系数较高,流动量较大的企业建议认真考虑购买商业保险的重要性,以确保风险的分散转移。
投保条件:
1、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合法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集体投保团体保险。该投保团体所属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相应的团体保险计划。
2、不得接受以购买保险为唯一目的而临时组成的团体投保团体保险。
所属雇员或员工:
1、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2、下列情形之一,不属于“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1)有既往症的人员:是指投保时已患有传染病、先天性疾病、各系统慢性疾病、已有外伤手术等症状的人员,有药物过敏史(与保险责任有关部分)的人员;
(2)投保时已患病住院的人员;
(3)投保前因病假不在岗达10个工作日以上的人员。
3、第2条中的人员,保险公司可以视投保团体的保费规模、理赔经验、盈利能力评估其对整个团体风险的影响程度,采取以下四种处理方式:
⑴拒保;
⑵接受投保,但该类被保险人特定疾病或残疾所引起的保险责任除外;
⑶可通过增加保费而的方式加入,加费的幅度由保险公司的核保人视风险程度而定;
⑷若被保险人的病情经治疗后可完全康复,可延期加入。
团体保险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对此是有深刻体会的。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经验为双方提出专业的建议的。这种经验,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是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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