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避“险”为本出险后高额赔付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的可分配部分,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提起分红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保险专家如是说。
其实,分红险虽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但避险保障才是其本质。以中国人寿的某款5年期分红产品为例,如客户在保险期内未发生风险,则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及累计红利。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支付身故保险金(3倍基本保险金额)及累计红利。这3倍的保险补偿,是其他任何理财产品所不具备的,也是保险最大的优势所在。
例如,2009年3月,家住通化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人秀玲(化名)遭遇车祸意外身故,因其2008年购买了一份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15万元,所以,事故发生后,其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经过调查,该案件属鸿丰条款所规定的保险责任,根据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此,几天后,中国人寿将死亡保险金47.79万元(含红利)交到了法定受益人秀玲女儿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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