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是商业的人寿保险中的专用名词,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人为其购买人寿保险后身故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的种类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其中,人寿保险中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理赔的身故保险金”之间的关系和重大疾病保险相似,一般会按照所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甚至基本保险金额的几倍赔付。
在理赔过程中,需要注意,填写身故保险金时,请确认好受益人。被投保人应该指定受益人,因为合同里面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双方同意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首先应当考虑到父母、妻子或丈夫、子女的利益。此外,需要对受益人的收益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减少日后繁杂的保险公司申报手续。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
(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
(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身故保险金的受益权是一种兼有期待权和既得权性质的权利,在发生保险事故前,往往会因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随时撤回或者变更受益人而丧失,它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即发生被保险人死亡的事实才能实现,才能转化成现实的既得权。实践中,如何申请申请身故保险金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需要专业的人士才可以解决。因此,如果您遇到了申请身故保险金的相关事宜,应当考虑找专业的保险理赔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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