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需求与融资渠道不对称
在9月28日至29日举行、由中国精算师协会主办、泰康人寿协办的第15届中国精算年会上,保监会财会部监管一处处长郭菁介绍,偿二代第一支柱定量监管和第二支柱定性监管的风险管理内容基本属于资本约束的部分,其还有一部分重要内容是资本补充,属于第二支柱的一个关键点。
按照保监会内部制定的思路,资本约束要管住管好,资本补充要放宽放好。
近些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对资本的需求与有限的融资渠道之间的矛盾,一直是困扰保险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保险公司很多处于亏损期,上市融资很难,私募增资也不易,股东也不是资本很充裕,尤其是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融资需求一直都是非常迫切的。”郭菁称。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监会一直在对保险公司放开新融资渠道。比如2004年放开保险公司次级债融资的渠道后,次级债已经成为保险公司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保险业目前的次级债的发行规模大概在2000亿元。而次级可转债,是上市保险公司可以使用的融资工具,中国平安集团发行了260亿元的次级可转债。而去年保监会推出保险集团可发债的政策后,中国人保集团发行了160亿元的次级债。
即便这样,仍不能满足保险公司融资的需要。“尤其是非上市险企、中小型险企,融资需求更迫切,但融资渠道更少。”郭菁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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