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险种。“安康无忧”重疾养老保险计划的特点是:未雨绸缪,将疾病和养老纳入理财规划,不仅为客户提供了身故、全残保障,更保障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手术、重大器官移植、中风、瘫痪等多达28种常见重大疾病。而在此同时,不论将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增高到多少,客户每年缴的保险费都不会增加。
与此同时,该款险种还设置了人性化的体检津贴,在客户60周岁至69周岁的10年中,海康保险每年将为其提供高额的体检津贴,时刻关心客户的身体健康。若被保险人身体安康,则在其7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领取等值于保额的满期金作为补充养老金,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关于满期保险金的领取方式,除了一次性领取之外,还有三种可供灵活选择的年金方式。
产品特色
◆一经确诊,全额赔付
◆一张保单,三种功效
◆年金转换,灵活自主
◆保费低廉,保障齐全
◆设计全面,业内领先
保险责任:
体检津贴
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若被保险人生存,则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给付“体检津贴”予生存金受益人,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九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生存,则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8项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九十天后因疾病,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重大疾病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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