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人寿日前集中对失效保单进行清理,以进一步提高服务品质,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此次清理范围为截至2014年6月30日24时所有缴费期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失效保单。
失效保单是指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以及效力中止满两年可以终止的保单。
正德人寿提醒,持有正德人寿保单的客户应及时查看自己的保险合同,若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且自效力中止之日起未得到任何有效通知的,请尽快联系公司服务人员,以便于开展失效保单后续服务工作。正德人寿表示,针对此次失效保单清理工作,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9-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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