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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一生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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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生财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照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年龄: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产品所属分类:养老保险 分红保险 年金保险

  缴费年限:3年、5年、8年和12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交费方式:年交

  保险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关爱年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在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照以下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缴费期间(年数)*1%。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财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照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至日内两个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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