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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1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给付关爱年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 关爱年金

  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1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给付关爱年金。

  2. 养老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养老保险金。

  3.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承担保险责任, 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 已交保险费(不计息);

  ②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身故保险金, 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4.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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